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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韋瑞瑾
  落實“黨委負主體責任,紀委負監督責任”,既是中央落實黨要管黨、從嚴治黨的有力舉措,也是加強制度保障與政治保障的迫切需要,是各級檢察機關黨組和紀檢監察部門必須履行的政治責任。江蘇省檢察機關紀檢監察部門要深刻領會“兩個責任”的科學內涵,強化責任擔當,堅持守土有責、守土負責、守土盡責,在過硬檢察隊伍建設中更好地發揮職能作用。
  強化擔當意識,切實把監督責任扛在肩上
  一要處理好主體責任與監督責任的關係,當好參謀助手,做到履職不越位。黨組是領導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責任主體,是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領導者、執行者和推動者。紀檢監察部門在黨組的領導下開展工作,主要是協助黨組履行好主體責任,出好主意、當好參謀,發揮好組織協調職能,檢查、督促反腐敗工作任務的落實。因此,紀檢監察部門履行監督責任必須堅持對黨組負責,接受黨組領導,準確把握責任邊界,既不能以監督責任代替主體責任,也不能因強調主體責任而推卸、弱化監督責任,搞一團和氣。要通過落實監督責任,協助和推動黨組落實主體責任,實現“兩個責任”良性互動、共同發力。
  二要處理好敢於監督與善於監督的關係,突出工作重點,做到盡責不缺位。紀檢監察部門要以履行監督責任為己任,面對歪風邪氣要敢於碰硬、敢於亮劍,堅決防止和糾正好人主義。要堅持強化內部監督和強化法律監督並重的原則,突出領導幹部、執法辦案、選人用人以及財務資產管理、工程項目招投標等重點,建立完善內部監督制約機制。要認真履行對同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監督,加強對下級檢察院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監督,重點對貫徹上級工作要求和部署、落實黨內民主集中制、選人用人、重大事項決策等進行監督。要突出對檢察權運行的制約和監督,針對容易發生執法不嚴、司法不公問題的重點領域和關鍵崗位,積極推進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,確保檢察權依法正確行使。
  突出主責主業,切實把監督責任抓在手中
  一要強化辦案工作,保持懲治腐敗的高壓態勢。要始終堅持從嚴治檢,把違紀違法案件緊緊抓在手上,堅決剋服怕得罪人的錯誤思想,嚴肅查處檢察隊伍中發生的各類違紀違法案件,以實際行動體現“零容忍”。堅持抓早抓小,治病救人,對反映有苗頭性、傾向性問題的黨員幹部,及時瞭解約談、函詢,加強誡勉談話工作,防止小錯釀成大錯。要針對查辦案件中發現的問題和漏洞,督促有關單位和部門有針對性地建章立制、堵塞漏洞,發揮好查辦案件的治本功能。定期對反映檢察人員的信訪舉報情況、查辦檢察人員違紀違法案件情況進行綜合分析,找準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,提出堵漏建制的具體建議。
  二要強化執紀監督,大力推進紀律作風建設。要始終堅持問題導向,進一步深入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,狠抓“八項規定”“廉政準則”和厲行節約要求的落實,加大明察暗訪、問責處理、通報曝光、整改落實力度,持之以恆糾正“四風”。要圍繞重點崗位和關鍵環節適時開展專項檢查、檢務督察,堅決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。要建立健全作風建設長效機制,狠抓各項制度執行,堅持不懈,一抓到底。
  三要強化責任追究,提高監督的威懾力和有效性。落實“兩個責任”,關鍵在於落實責任追究。紀檢監察部門要更加註重以問責方式進行監督,健全責任分解、檢查監督、倒查追究的完整鏈條,堅決做到有錯必糾、有責必問。在查辦案件中,要認真開展“一案雙查”,既查違紀本身,又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不落實的深層次原因;既追究當事人責任,又倒查追究相關人員的領導責任和監管責任,努力實現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追究的制度化、程序化和常態化。
  完善保障措施,切實把監督責任落到實處
  一要抓好自身建設,提升執紀監督能力。重視紀檢監察部門建設,配齊配強人員,重點把好人員進出關,探索建立紀檢監察幹部資格準入制度,完善人才競爭機制,對不會監督、不敢監督、不願監督、不適宜從事紀檢監察工作的要進行調整。不斷提升能力素質,大力開展業務培訓和崗位練兵,不斷提升工作能力水平。堅持正人先正己,從組織和制度上加強對紀檢監察幹部的監督。
  二要加強制度建設,促進監督規範有效。堅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監督工作,及時研究制定紀檢監察部門履行監督責任的實施辦法,規範和細化紀檢監察部門履行監督責任的具體制度措施。
  三要註重統籌協調,凝聚監督整體合力。依托黨組主體責任開展監督,做到黨組的工作任務安排到哪裡,監督檢查就跟進到哪裡。不斷強化各業務部門的主體責任,同時有效整合內部監督資源,真正做到既各負其責又相互配合,形成自身反腐倡廉建設工作合力。深入研究如何更好地借助外力加強監督,及時瞭解、認真回應人民群眾和社會各界對檢察工作的監督和關註,以實際行動贏得人民群眾的信任和支持。
  (作者為江蘇省紀委駐省檢察院紀檢組組長)  (原標題:以監督責任助力過硬檢察隊伍建設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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